就交易论交易是最稳妥、最公平的做法。建行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花大成本重组、改制、上市的目的,不就是为了实现市场化,从内部治理结构到经营手段进行全方位变革,按照市场逻辑思考、办事?
争论重燃肇始于美国银行(以下简称美银)行使期权以约定价格购买建行股份:2005年6月17日,建设银行与美洲银行订立投资协议及战略性协助协议,获9%股权;同年8月29日,作为建行大股东的汇金公司又与美银订立股份及期权收购协议,再获最高19。9%股权。2008年6月5日,美银与汇金公司完成股份交割,以每股约2。42元港币的行权价格从汇金公司购买60亿股建行H股,美银由此获得千亿港元左右的帐面浮盈。
美银实行期权,是践行双方05年共同制订的协议,如果因为现在建行股价高、美国银行赢利多就强行改变规则,是明显的违约行为,中国公司将在国际市场上信誉扫地。
不过,这不应该妨碍谈判者进行认真反思——为什么美国银行得利如此之大(帐面浮盈近千亿港元),难道仅仅是美国银行独到的眼光与忠诚使他们获得了风险溢价,还是当初交易时就存在严重的定价失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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